第81章
3月21日午,板報警。
接警后,派出所辦案民警也尋找和走訪。
走訪過程,辦案民警得,尹曉月和叫韓薇孩合租。
韓薇也飯店服務員,后來,她談男朋友,常去男朋友那里住。
尹曉月失聯那,韓薇正好住男朋友那里。
據韓薇回憶,失蹤,尹曉月曾找過她,希望她回來住段時間,她尹曉月原因,尹曉月好像有跟蹤她。當時,韓薇以為尹曉月她回去借,加她和男朋友如膠似漆,也有回去。
韓薇配合,們入合租出租房。
尹曉月物品部,也有任何離或者搬走跡象,甚至外間窗臺墻,掛著那屬于她鑰匙。
另外,惠來飯店叫米服務員也回憶,尹曉月失蹤段時間,精神狀態確實太好,總疑神疑鬼,她也過尹曉月原因,尹曉月什麼也。
步調查,住附近,叫牛廣義熱青年提供條線索。
牛廣義表示,3月19日晚十點,廠班回來后,附近家吃店吃點飯,回家過尹曉月出租房所巷。
當時,騎車過時候,到男正扶著孩坐輛自車。
那孩好像睡覺,有任何反應。
牛廣義感覺有點題,車拐出巷后,停來,又。
隱約到那男好像鎖門,然后坐自車,那孩趴那男后背,們騎車走。
那男騎走車時候,按車鈴。
后來,過牛廣義辨認,基本確定當時到房尹曉月出租房。
也,那被帶走孩尹曉月,那帶走她男應該犯罪嫌疑。
牛廣義表示,由于當時線很暗,加方戴著帽,有清方容貌,只模糊判斷方太。
尹曉月離奇失蹤們聯系到數月失蹤陶欣蕾。
失蹤案件有很相似處:
其,失蹤時單獨居狀態,尹曉月案件,室友韓薇去男朋友那里,陶欣蕾案件,室友邵娟“動”回家;
其,犯罪嫌疑并非用暴段敲失蹤者家門,表犯罪嫌疑和認識或者熟識;
其,犯罪嫌疑作案工具包括輛自車,尹曉月案件,犯罪嫌疑疑似控制尹曉月,然后方坐后座,偽裝成正常騎車載離,而陶欣蕾案件,和邱楚義也犯罪嫌疑控制帶離陶欣蕾模擬,推測犯罪嫌疑通過電擊棒電暈陶欣蕾,然后其坐自車后座并固定,偽裝成正常騎車載離。
其,失蹤者尹曉月和陶欣蕾長孩,容貌姣好,外形也有神似處,且性格比較內向,愛與交往,也犯罪嫌疑選擇她們為作案象原因。
另外,尹曉月失蹤曾聯系過住韓薇,甚至表好像有跟蹤她,通過飯店服務員米所描述尹曉月精神狀態,她應該有謊,她很被犯罪嫌疑跟蹤。
也作案,犯罪嫌疑通過種方式掌握尹曉月日常軌跡。
陶欣蕾失蹤案,犯罪嫌疑選擇邵娟“回家”后作案,表于陶欣蕾日常軌跡也有定掌握,陶欣蕾很也被跟蹤,只她未察覺,也察覺,有向任何表。
鑒于尹曉月和陶欣蕾失蹤案件作案象選擇和作案模式有諸相似處,且目情況來,失蹤有更追查線索,最新次案審后,隊長決定案件并案處理。
如果廢棄蓄水池無尸骨確系尹曉月,系列綁架殺案件,那麼陶欣蕾失蹤存狀況也容樂觀。
也,她現已亡,被拋棄于某。
失蹤案件并案處理后,最需解決題犯罪嫌疑如何到與尹、陶認識甚至熟識。
和隊長有邱楚義等員背景和社關系再次梳理排查,確定尹曉月和陶欣蕾有任何關聯,她們社關系也無任何交集。
麼來,犯罪嫌疑并時認識她們。
犯罪嫌疑確實存于社關系,存先后順序,先認識尹曉月,綁架殺,然后又認識陶欣蕾,實施犯罪。
雖然們分析清晰,尹曉月和陶欣蕾社關系非常簡單,以目然,飯店板,出租房室友以及周圍太熟絡鄰居,另學校學,家朋友以及并復雜校園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