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老實了。
……
林明珠醒來,直接被嚇哭了。
我安慰她:「別哭。」
「姐姐,我害怕。」
「別害怕。」
「我腿酸了。」
「別酸。」
「……」
我艱難地摸到了手腕上的手鏈,開啟了定位。
綁匪正打著電話。
「救一個人, 五百萬, 打到我發給你的賬戶上。」
胃口真大。
爸媽查到了定位,很快就開車趕過來了。
「一千萬已經打過去了,把我女兒放了!」
男人陰險一笑:「晚了,一千萬只能救一個人,選一個吧?」
他將刀在我和林明珠的脖子間來回比劃。
「是要救養了十幾年的寶貝女兒,還是要救這個剛找回來的?」
林明珠嚇得不敢動,生怕抖一下就被割破了脖子。
父親大喊:「我馬上轉錢,讓人再給你打一千萬。」
男人大笑:「我不要錢,只要命, 說了你只能選一個!」
好離譜的二選一。
「我們可以給錢, 你想要多少錢都行,你把我女兒都放了!」母親已經急哭了。
「你綁架人怎麼可能不要錢?」
對啊, 綁人不圖錢圖什麼?
只放走一個,留下的那一個怎麼辦, 要殺了嗎?
殺了人, 他自己也沒活路。
除非他根本沒打算活, 早就打定主意拉上我們其中一個, 同歸于盡。
連命都不要,他圖什麼?
「爸, 媽,你們先救明珠。」
林明珠膽子小,力氣也小。
我留下, 能活下來的幾率更大一些。
父母糾結不定, 哪個都不想放棄。
我對男人道:「你把我妹妹放了, 我留下來。」
我還在幻想自己英勇赴死的時候, 卻忽略了一件事。
現實和小說是不一樣的。
現實里……有警察。
男人剛舉起刀要了結我,就被暗處的警察狙中了。
林明珠直接被嚇暈了。
17
警察調查清楚了。
綁匪是林明陽的生父。
至從我被找回林家,爸媽就找人調查當年的事情。
地震發生那天, 除了母親外,還有三名孕婦生產。
其中兩名孕婦并沒有什麼問題,剩下的那個人卻始終沒有找到。
那人便是林明陽的生母。
當年,他們見我媽穿著富貴, 便動了歪心思,刻意偷換了孩子。
卻又不愿意養我,將我丟棄。
林明陽應該早就和他們相認了。
而離開林家后,林明陽習慣了優渥的生活, 手里的錢根本不夠花。
他們策劃了這場綁架案, 不僅能勒索一大筆錢財,還要殺我泄憤。
兩個月后,逃脫在外的林明陽和她生母被抓捕。
他們一家三口也算在牢里團圓了。
18
林明珠最近迷上了狗血影視劇。
她突發奇想:「姐, 你說咱倆以后會不會喜歡上同一個男人?」
我:……
「你早戀了?」
「沒有!這只是假設!」
她繼續追問:「如果我們真的喜歡上同一個人該怎麼辦?」
我無奈:「你還記得你那條 80 多萬的裙子嗎?」
她點頭。
「記住一個原則,任何破壞我們姐妹感情的東西,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