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顧澄搖頭,“一分不想賠。”
陸云麒點頭,“那就一分不賠,我覺得他們還要給我們相應的賠償。”
法務部經理覺得好笑,這年頭什麼人都能說大話,然后他們下邊的這幫人就要累死累活的去干活。
陸云麒指了指上面的內容,“既然你都知道法律事實和實際事實不一樣,這幾條,就去做足證據鏈。他們的證據是他們的,我們的證據是我們的,最后法官判決的時候看的是誰的證據更有信服力。
法律是要人來遵守的,但不是給壞人來鉆空子的,我們不是過錯方,就沒有先賠錢的道理。”
第33章 一個豬隊友
法務部經皺起眉頭,義正言辭的開口,“昨天雖然是顧董受侵害在前,但是沈總帶著人去顧家的行為已經涉及到了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這種事情當然是私下解決最為穩妥,不要把事情鬧大,牽扯到國家機關。
如果到了公審,公訴的環節,一定會影響錦程的名譽,到時候影響到錦程的股價或者一些要洽談合作的項目,這個結果誰能擔得起,你嗎?”
陸云麒慢條斯理的扶了下銀絲眼鏡,鏡片下的眸光變得冷銳,“拿人錢財與人消災這是最基本的道理,錦程支付各位工資,不只是讓你們來背法條的,在不違法,不違背事實真相的前提下,為錦程和顧董本人爭取最大利益的。”
法務部經理什麼時候被人這麼嗆聲過,他自問從來做事都是問心無愧,與一個被包養的人他覺得沒什麼好說的。
他聽說最近做情感陪護這個工作的也又不乏高知高學歷的,不能因為多讀了點書就可以對他們指指點點了。
他看向沈澈,“顧董現在身體不適另當別論,沈總,我們公司內部的事情,還是要內部進行商量解決,外人參與不合適。”
他只是沒把事情點的太透,單看那個眼神,就是在詢問沈澈,要讓一個男妲己迷惑君心嗎?你作為輔政大臣,還不趕緊跟君主進言?
沈澈瞇眼打量著陸云麒,他倒是沒有法務經理那麼激動。
對于昨天的事情,他也是咽不下那口氣的,傷害別人的人不受懲罰,偏偏要顧澄這邊又賠款,又和解。
“那請問,你有什麼高見?”
陸云麒挑眉,倒是還有個腦子清醒的,不急不躁的,難怪顧澄會相信這個沈澈,讓他做了錦程的CEO。
他淡淡道:“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第一個成立的客體要件是,侵犯的是社會公共生活中應當遵守的各項共同生活的規則、秩序。你們上門最初的目的是什麼這個很難界定。可以說是去幫顧澄也可以說是參加顧董的生日宴。至于為什麼會發生沖突,完全可以定義為宴會中途對方尋釁與你們起了沖突,你們才正當防衛。這就與擾亂公共秩序沒有任何的關系。
第二個客觀要件,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糾集眾人結伙毆斗的行為。聚眾斗毆主要是指出于私仇、爭霸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而成伙結幫地毆斗。我們所去司家所有人都是錦程公司員工,去了也是為老板慶祝生日,也跟結伙斗毆沒有任何的關系。
還有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動機一般不是完全為了某種個人的利害沖突,也不是單純為了取得某種物質利益,而是公然藐視國家的法紀和社會公德,企圖通過實施聚眾斗毆活動來尋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種卑鄙欲念的滿足。當然我們也不符合這一項
主觀客觀要件都不滿足,這與尋釁滋事,聚眾斗毆了有什麼關系呢?”
法務部經理蹙眉道:“昨天是顧董出了事,我們才過去的,而且去的也都不是錦程的員工,就是聚眾結伙。”
陸云麒唇角是嘲諷的弧度,“出門不要說你是學法律的。誰能證明你們去的時候知道顧澄出事了?至于去的人,沈總,一張人事聘用函這麼難搞嗎?”
沈澈道:“不難做,都可以證明。那還有故意傷害呢?”
陸云麒輕輕拂了下袖子,“你們沒有受傷的人嗎?你們不是對方動手了你們迫不得已的正當防衛嗎?”
陸云麒云淡風輕,沈澈看向陸云麒卻眼眸漸深。
事情已經說到這里,陸云麒不介意再把事情說透,為顧澄爭取更多的利益。
“昨天顧澄受了那麼大的委屈,我們作為受害一方應該提前提起上訴和賠償。顧澄昨天來醫院的所有檢查證明都有保留,她的身體里檢查出含有大量的y-羥基丁酸,這就是證據。
你們或許在想,這個證據不能證明所有的問題,萬一對方要反咬顧澄一口,說她蓄意勾引怎麼辦?
那我問你們,連既定事實的官司你們都打不贏,錦程法務部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不如把各位的工資省下來,與大律所簽訂長期合作關系,這樣還能剩下不少。”
法務部的人臉被打的生疼,經理不再說話,但是有人總會惱羞成怒,“你以為法律是兒戲嗎,什麼事情都能像你說的那麼簡單,按照你的判斷來走?如果事情都靠說說而已,就沒那麼多的冤假錯案了。